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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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立项的校级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
作者:     时间:2016-09-01     资料来源: 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学院各有关单位、各相关课题组:

为加强校级研究课题过程管理,提高课题研究效率和质量,保证课题的顺利结题验收,学校将于2016年10月对我校2016年立项的校级课题进行中期检查,具体要求如下:

1、研究中期时,课题主持人应至少发表一篇相关研究论文。

2、研究内容不能变更,须与课题立项申请书、开题报告一致。

3、课题组人员一般不变更;特殊情况下只能微调,由课题主持人提交书面申请,须经科研外事中心批准。

4、请各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。课题组所在单位协助做好组织与审核工作,并于10月27日下班前将中期检查表(加盖单位公章)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(各一式一份,左侧装订)统一报送至科研外事中心401室,电子稿发送邮箱:kyws9980@163.com。

联系人:王德真,联系电话:3189981。

附件:2016年校级课题中期检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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